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1月9日,厦门绿茵福建省药监局通报一起无证经营药品案件。无证万元厦门市绿茵试剂玻仪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经营多次销售药品,药品被没收违法所得3.62701万元,被罚罚款150万元。厦门绿茵
2021年7月28日,无证万元福建省药监局厦门稽查办(以下简称厦门稽查办)在对一家工业企业现场检查时,经营发现这家企业的药品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区内存放有0.9%氯化钠注射液(规格:500ml:4.5g、产品批号:有效期至2023.01、被罚生产日期:2021.02.07),厦门绿茵共44瓶。无证万元经现场核实,经营上述0.9%氯化钠注射液是药品该企业向厦门市绿菌试剂玻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绿茵”)采购的。
7月29日,被罚厦门稽查办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绿茵”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厦门绿茵”并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在“厦门绿茵”租赁的仓库现场查获0.9%氯化钠注射液共115瓶。执法人员从“厦门绿茵”ERP系统(金蝶kis专业版)导出的《采购订单序时簿》《销售出库序时簿》显示,2016年至2021年,“厦门绿茵”多次采购和销售0.9%氯化钠注射液。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对“厦门绿茵”未销售出去的涉案药品115瓶0.9%氯化钠注射液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8月2日,厦门稽查办予以立案调查,最终核定“厦门绿茵”销售涉案药品销售数量为3762瓶,销售额为3.62701万元。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10月26日,厦门稽查办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二条、《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厦门绿茵”关闭药品经营,没收其未销售的药品0.9%氯化钠注射液115瓶和违法所得3.62701万元,并处货值(按10万元计算)15倍的罚款共计150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53.62701万元。
责任编辑:27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期,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开展生产、销售领域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并在检查现场对无法通过外观判定是否合格的燃气器具进行了抽查检验。截至 ...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近年来,面对日渐广泛的执法领域,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优势互补,查处了一批具有典型性、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有力维护了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 ...
北京市通州区共有药店300多家,连日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以“四类药品”为重点,持续不间断对药店疫情防控开展执法检查,监督每家药店把疫情防控要求落深、落细、落实,坚决守好疫情防控“前哨”。潘若莼 中国消 ...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有关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rdq ...
为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守底线 查隐患 保安全”专项行动,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针对火锅底料销售热潮开展调料、配料等预包装食品专项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产品保质期限、检测报告、添加剂成分以及进货票 ...
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折叠拐杖凳作为一种结合拐杖和座椅功能的便携式产品,备受老年消费者欢迎。如今,市场上的折叠拐杖凳产品结构和使用材料多样化,产品没有相应国家标准,质量参差不齐。为保护老年人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