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因在宣传材料中发布学员信息,铁拳并以学员的行动学名义发布推荐、证明广告,福建发布福建微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被责令止发布违法广告、微铭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教育并处罚款5632元。名义10月26日,推荐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这起违法广告案例,广告提醒校外教育机构慎重对待学员信息。受罚
2021年6月28日,铁拳福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执法行动中,行动学发现福建微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放的福建发布宣传材料中包含以学员名义进行经验分享的内容,涉嫌以受益者形象作推荐、微铭证明。教育同日,名义该局予以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在微铭教育现场调查。资料图片
经查,福建微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放的“微铭教育”标识的宣传材料中,包含“王XX、方XX、陈XX”等3名学员肖像、姓名、成绩排名、经验分享等信息;包含“陈X”学员名义进行经验分享的内容“因为遇见,遇见微铭的宝贝们,也就遇见了更优秀的自己”“艺考让我遇见微铭,让我感觉到微铭大家庭的温暖”;包含“王XX”学员名义进行经验分享的内容“最后说一下,微铭给我的感觉就是温馨”“很高兴加入微铭这个大家庭”。上述带有“微铭教育”标识的宣传材料系福建微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6月印刷制作,共印制1000本,印制费2816元,用于向学员发放。因此认定其广告费用为2816元。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指出,《广告法》第24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福建微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教育培训广告中以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8月12日,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照《广告法》第58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5632元。
据悉,该案件的查处有效震慑了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促进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47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郭宏伟贺聚宝记者徐文智)第52届“世界标准日”期间,陕西省宝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县区以“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和&ld ...
中国消费者报深圳讯(记者黄劼)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释放消费潜力,深圳市消委会开展了”寻找好品质出口转内销产品“活动。8月26日,深圳市消委会公布了儿童智能手表 、感应喷雾消毒器 ...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买了1个月的会员,却被连续扣费8个月,自动续费1500多元……近日,多名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职场招聘类APP脉脉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扣费,申 ...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贾珺)9月30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微信公众号推出“餐饮开店掌中宝”APP正式上线。如果想开店创业,只需动动手指关注“北京市场监管&rdquo ...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经营长租公寓的广西世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世基公司)在成立不到半年后突然“失联”,让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160多位租客顿时手足无措,他们缴 ...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黄劼)商家收取消费者的预付费后失联,公司注销,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后,原公司股东主动向消费者进行退款。这是深圳市消委会开展对跑路商家的消费者支持起诉工作来,首次出现 ...